本报记者 朱茵 上海报道 2007年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券商自营业务的会计政策也将發生重大变化。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对券商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自营规模、风险控制和经营业绩等构成较大影响,尤其是可能对券商IPO上市产生重大影响。 自营浮盈也计入当期收益 券商自营业务会计政策發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今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自营证券浮盈确认为当期收益,浮亏计入当期损失会计报表披露,自营的情况将不再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的市价对外披露,而是以公允价值对外披露。 东方证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有关研究人士分析:自营证券将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与现行制度相比,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法(即市价法)进行计量,摒弃了现行制度较为谨慎的计量方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因而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券商自营业务的会计信息,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其有利影响在于,一是改变了现行制度只记浮亏、不记浮盈的谨慎做法,使自营业务业绩与股票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公允、及时地反映了自营业务的质量;二是新制度实施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浮盈、浮亏一方面记入当期损益,另一方面直接调整自营证券的帐面价值,会计报表披露的自营证券价值就是可以变现的市场价值,能客观、公正地反映自营证券的资产质量;三是严格禁止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类金融资产之间的互转,有效地杜绝了券商通过调帐来控制自营规模和公司利润。 新准则影响IPO上市 新会计准则对于采用IPO方式上市的券商来说,影响尤其明显。自营业务核算方法的转变、以及自营业务追溯调整的情况将影响到券商历年的业绩。特别是对计划2008年上市的券商来说,2006年的浮盈金额将是影响追溯调整的关键。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时应对自营业务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法的核心是,将会计核算调整为业务發生时就采用新会计政策。 如果某券商计划于2008年IPO上市,2007年未按新制度进行核算,2008年IPO上市时也应按照上市公司的新制度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地讲,就是按规定对各年度自营证券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重新确认各期自营业务收益,并调整2007年及以前年度利润。如果不考虑交易费用的影响,则2005年~2007年自营证券市价波动幅度、年末浮盈金额(尤其是2006年末的浮盈金额)大小,将是影响追溯调整结果的重要因素。 研究人士分析,按此操作,券商200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存在的未确认浮盈,将在追溯调整时确认为2006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只有2007年度新增的浮盈才能确认为2007年的收益。这必将对2005年及以前年度、2006年和2007年的利润实现及分布情况产生较大影响,从而构成对券商IPO上市条件和首次发行股票定价的重大影响。 不少券商都表示,新的会计准则使得券商采用更加谨慎的态度对待高风险证券。 投资对券商利润关联加大 专业人士分析,新的会计准则执行后,也存在一些新的值得关注的問題,例如现金流的确认、自营规模的控制等,同时自营是否将加大券商的利润波动也值得关注。 根据证券法规的规定,自营权益类证券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目前券商在执行该规定时,是按照自营权益类证券的成本进行计算控制的。执行新制度后,自营证券反映的是权益类证券市价。在此情形下,监管部门采用何種价格作为自营规模监管指标计算,将直接影响到券商的自营业务规模。 此外,交易频率的高低对当期利润的影响程度也明显加大。现行会计制度下,交易费用记入自营证券成本,其对损益的影响只有在自营证券卖出后才能体现。实施新制度后,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当期利润。因此,虽然交易费用只占成本的一小部分,当交易频率很高、金额很大时,交易成本对当期利润的负面影响还是较为明显的。 由于自营证券业务的效益与证券的价格直接挂钩,自营的表现在某種程度上将更多地影响券商的收益,也有可能加大券商利润的波动性。 据悉,按照证监会的要求,2007年6月30日之前将作为过渡期,其间,证券公司仍按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报送有关报告,但需要报告新旧会计准则存在重大差异的事项及影响数。在2007年6月30日之后将同时按照新旧会计准则编制有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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