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寿平安争抢险企上市年第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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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东方早报(上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7 19:36:38 |
陈其珏
中國证监会上周末发布了《保险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下称《规定》)。观察人士指出,此举意味着中國险企即将在内地资本市场“破冰”,明年是保险公司上市年。而IPO第一单则基本在中國人寿与中國平安两家公司中产生。
昨日,业内人士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明年是保险公司上市年,至少有4家保险公司在A股市场上市。
“中國人寿抢先拿到第一单的可能性更大。”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昨天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中國人寿早在三年前就有A股上市的打算,在今年上半年即已下定“海归”的决心,且早早就获得保监会的认可。而在今年8月份,该公司董事会就通过一项发行不超过15亿A股的决议,并于10月1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议案。
“相比之下,平安直到11月才发布拟发行不超过11.5亿A股的公告,且该A股IPO计划还有待中國保险和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批。从时间上来说,中國人寿的A股IPO准备工作无疑更充分,不排除其年内实施IPO的可能。”该人士说。而据此前媒体报道,中國人寿已初定银河证券和中金公司及中信证券为其A股主承销商。
此外,还有消息称,中國再保险集团已确定明年在A股上市,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将为其做上市辅导,预计届时将首次公开募集数十亿元人民币。另据平安权威人士此前透露,已初定高盛高华、中信证券和银河证券为其A股承销商,将于明年上半年完成海归A股事宜。
不仅如此,中國人保、太平洋保险、中华联合、天安保险也有A股上市计划,其募集资金计划分别约为200亿、100亿、35亿和35亿元。而新华保险、民安保险等公司的高层都表达了近期上市的愿望。
“我们也在积极筹划上市,但目前仍没有具体的时间表。”泰康人寿副总裁胡昌荣昨天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说。
根据证监会此次发布的《规定》,保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编制招股说明书时,除应遵循证监会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循《规定》的要求:应披露的风险因素,包括利率变动风险等;应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自留保费增长率、综合成本率(财产保险)、赔付率(财产保险)与退保率(人身保险)等财务指标;应披露经营的主要保险业务类别的市场份额;应披露公司投资政策、投资策略,最近三年及一期投资组合构成及投资收益率,并分析其变动情况及趋势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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