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股神让浸淫股市十几年老股民自愧不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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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國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4 1:57:57 |
用“三招”规范高管炒股
■思考与建议
2006年以来的大牛市行情,不仅诱惑着大量的新股民扑通扑通地往股市里跳,也诱惑着一批上市公司的高管亲临股市前线一展身手,以至高管炒股成了当前中國股市的一大风景。
与股民炒股不同,高管炒股明显表现出“股神”风范。如果说股民们炒股如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碰壁的话,那么高管炒股显然体现出“稳准狠”的特点。买后即大涨,卖后即大跌,其买点与卖点把握之准确,让浸淫股市十几载的老股民们自愧不如。
但高管股神的背后隐藏着一些什么,却是众说纷纭。是否是在利用内幕消息炒股?是否涉嫌与机构投资者内外勾结?投资者的心中留下了一个个谜团。而从公开的报道来看,部分高管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在六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却是客观事实。也正因为如此,高管炒股問題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采取三条措施,来规范高管炒股。
第一,高管炒股应透明。高管买进或卖出股票(不限于本公司股票),交易前应提前数日进行披露。具体的交易情况在交易完成后也应及时进行披露,以确保高管炒股做到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第二,对高管炒股的买卖过程进行跟踪监管。比如,高管们买股即涨、卖股即跌,这中间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是否涉及“老鼠仓”等問題;又如,超比例转让股份,进行六个月内的短线交易等問題,都应属于跟踪监管的范畴。
第三,对高管炒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处。从目前的规定来看,对高管炒股的处罚比较明确的条款就是没收炒股所得,这一规定显然过于宽松,不利于杜绝高管炒股过程中违规事情的發生。在这个問題上有必要加大惩处力度。比如,在没收炒股所得的同时,还要进行等额的罚款;与高管的诚信、上市公司的诚信结合起来;与高管的任命结合起来,对于两次以上违规的,应宣布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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