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拟授出2200万份股票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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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國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30 20:47:52 |
苏宁电器(002024)今日披露股权激励草案,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2200万份股票期权,占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2,075.2万股的3.05%,首次授予的1851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昨日收盘价66.60元。
苏宁电器此次股权激励的对象比较广泛,不仅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还包括由董事长提名的遍布全國各地的骨干人员和特殊贡献人员。
激励对象的职务级别为公司部长级以上,激励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部管理中心、地区管理中心和子公司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连锁店店长、其他重要部门负责人;由董事长提名的骨干人员和有特殊贡献人员。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授期权数量1851万份,董事长提名的骨干人员和特殊贡献人员将获授349万份,合计2200万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中,获授期权数量最多的是华北区执行总裁兼北京大区总经理范志军和华东二区执行总裁兼上海大区总经理凌國胜,两人获授数量均为250万份。苏宁电器董事、总裁孙为民获授100万份期权。年仅27岁的苏宁电器采购管理中心消费电子副总监顾伟则是其中最年轻的激励对象,获授80万份期权。
公告介绍,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个授权日起5年,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满1年后可以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应按规定的安排分期行权。
在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首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权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额度上限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20%。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还需满足如下条件:苏宁电器2006年度的净利润较2005年度的增长率达到或超过80%,且2006年度的每股收益不低于0.9元。
如达到以上条件,则该部分股票期权可以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如达不到以上条件则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如达到以上条件但在该行权期内未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
第二个行权期为,授权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权日起4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可行权额度上限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40%。行权条件为,苏宁电器2007年度的净利润较2006年度的增长率达到或超过50%,且2007年度的每股收益不低于1.35元。
第三个行权期为,授权日起4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可行权额度上限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40%。行权条件为,苏宁电器2008年度的净利润较2007年度的增长率达到或超过30%,且2008年度的每股收益不低于1.75元。
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苏宁电器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此次激励计划必须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苏宁电器表示,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营销和连锁经营人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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